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适应社会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培养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质、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富有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系统掌握税收基本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税务筹划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能够解决涉税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税务专门人才。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财科院”)是新中国最早成立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之一、最早的经济类科研机构之一、最早的政府决策咨询机构之一。作为智库办学机构,财科院教育科研实力雄厚,现有学术型硕士在职研究生指导教师 100 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指导教师 69 人,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研究生指导教师 39 人,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研究生指导教师 43人,研究成果多方面引领学界。多年来,财科院紧密结合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体制改革情况,聚焦发展战略,开展财经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国家决策和国家治理建言。
【专业方向】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6、对按同等学力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7、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8、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03数学(三)
科目四:433税务专业基础(包括财政学、财务会计)
【复试科目】政治(参考最新考研大纲)、财政学、税收学、国际税收;
【考试范围】
1、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
2、参考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本专业教科书;
3、参考《财政研究》《财政科学》等专业刊物的重点文章;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
【学 制】2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