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学科教学(体育)方向教育硕士研究生项目扎根闽南、立足福建,培养具备现代教育、健康理念,系统掌握体育学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富有创新精神,具备一定的体育科学研究能力,具有创业意识,具备一定的创业素质和创业能力,能从事学校体育事业、群众体育事业、竞技体育事业、体育产业相关工作的体育学在职研究生应用型人才。
闽南师范大学教育学是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获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学位授予权,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被确定为福建省高原学科建设学科,获批教育学在职研究生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涵盖 19 个学科领域(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为进一步提升教育硕士专业建设内涵,提高师范研究生实践技能,各学院与多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如漳州一中、闽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漳州市实验小学、漳州市实验幼儿园等学校建立合作,为学生提供教育实践基地。在师资教学技能提升、人才培养、教学研究、教育实践、课程开发和在职研究生联合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联姻地方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实现地方高校和地方优质中小学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深度融合,大力提升各专业的师资培养水平。
【专业领域】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不招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33教育综合(含教育学原理,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心理学等学科基础课程)
科目四:806体育教学论
【参考书目】
333教育综合:
《教育学》王道俊、郭文安,人教出版社;
《中国教育史》孙培青,华东师大出版社;
《简明中国教育史》王炳照等,北师大出版社;
《外国教育史》张斌贤,教育科学出版社;
《教育心理学》张大均,人教出版社;
《教育心理学》陈琦、刘儒德,高教出版社;
806 体育教学论:
《体育教学论》第三版,毛振明主编,高教出版社;
《学校体育学》第三版,潘绍伟、于可红主编,高教出版社;
《体育概论》第二版,杨文轩、陈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 制】2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