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教育与心理学院小学教育方向教育硕士研究生项目专业立足闽南、服务福建,培养具有扎实小学教育理论基础,适应中小学教育工作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以实践为导向、全面反映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特点,课程设置符合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颁布的关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结构要求,符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发展趋势。
闽南师范大学教育学是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获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学位授予权,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被确定为福建省高原学科建设学科,获批教育学在职研究生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涵盖 19 个学科领域(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为进一步提升教育硕士专业建设内涵,提高师范研究生实践技能,各学院与多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如漳州一中、闽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漳州市实验小学、漳州市实验幼儿园等学校建立合作,为学生提供教育实践基地。在师资教学技能提升、人才培养、教学研究、教育实践、课程开发和在职研究生联合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联姻地方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实现地方高校和地方优质中小学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深度融合,大力提升各专业的师资培养水平。
【专业领域】045115 小学教育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不招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33教育综合(含教育学原理,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心理学等学科基础课程)
科目四:811小学教育学
【参考书目】
333教育综合:
《教育学》王道俊、郭文安,人教出版社;
《中国教育史》孙培青,华东师大出版社;
《简明中国教育史》王炳照等,北师大出版社;
《外国教育史》张斌贤,教育科学出版社;
《教育心理学》张大均,人教出版社;
《教育心理学》陈琦、刘儒德,高教出版社;
811 小学教育学:
《小学教育学》第三版,曾文婕、黄甫全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 制】2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