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科教学(化学)方向教育硕士研究生项目专业立足闽南、服务福建,培养热爱化学教育事业,具有现代化学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积极进取,勇于创新;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了解化学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熟练运用教育技术,具备较强的化学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基础教育的化学教师,能够创造性地开展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化学教学、管理工作,为他们将来成长为优秀化学教师奠定坚实基础;具有较好的教育科研素养,较强的教育实践反思能力,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并促进自己的专业发展。
闽南师范大学教育学是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获课程与教学论硕士学位授予权,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被确定为福建省高原学科建设学科,获批教育学在职研究生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涵盖 19 个学科领域(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英语、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为进一步提升教育硕士专业建设内涵,提高师范研究生实践技能,各学院与多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如漳州一中、闽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漳州市实验小学、漳州市实验幼儿园等学校建立合作,为学生提供教育实践基地。在师资教学技能提升、人才培养、教学研究、教育实践、课程开发和在职研究生联合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联姻地方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实现地方高校和地方优质中小学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深度融合,大力提升各专业的师资培养水平。
【专业领域】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01 化学课程与教材研究
02 化学教学设计与评价
03 中学化学实验教学研究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领域)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33教育综合(含教育学原理,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心理学等学科基础课程)
科目四:915无机化学
【参考书目】
《教育学》王道俊、郭文安,人教出版社;
《中国教育史》孙培青,华东师大出版社;
《简明中国教育史》王炳照等,北师大出版社;
《外国教育史》张斌贤,教育科学出版社;
《教育心理学》张大均,人教出版社;
《教育心理学》陈琦、刘儒德,高教出版社;
《无机化学》第六版,孟长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有机化学》第六版(上下册),李景宁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复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106J1有机化学、106J2化学教学论)。
【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 制】2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