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环境工程方向)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致力于培养具备国际化视野并系统掌握环境工程专业领域在规划、设计、研发、应用、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在职研究生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服务于国家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特别是地区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需要。
环境化学学科点依托“污染监测与控制”省高校重点实验室设置了污染控制化学、环境分析化学与污染生态化学三个研究方向。涉及无机污染物分离分析、有机污染物分离分析、污染物代谢产物分析、污染物形态分离分析等领域。污染生态化学主要研究化学污染物在生态系统中的行为规律及其危害,涉及到环境化学及环境化学物质的结构与活性及其相关的生物化学基础理论。涉及污染物赋存形态和生物有效性、污染物与生物大分子的相互作用、污染物的生态毒性和毒理等领域。环境化学物质的生态效应和健康影响近年来日益受到人们重视。分子水平的生态化学研究也在深入发展。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学术型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心理学在职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在职研究生、光学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专业型研究生: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电子信息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风景园林硕士、音乐硕士、国际中文教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中国语言文学和数学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学科涵盖文学、工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和历史学十大学科门类。
【专业领域】
01 环境污染控制与修复
02 资源化利用
03 环境安全监测技术及应用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领域)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单位的退学手续。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
科目三:302数学(二)
科目四:823 环境学
【复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106J5 分析化学、106J6 无机化学)。
【参考书目】
823 环境学:
《环境学》第二版,左玉辉,高度教育出版社;
【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 制】3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源与环境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