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院科学与技术教育方向教育硕士研究生项目专业立足闽南、服务福建,培养以面向基础教育科学课程教学与技术设计、管理工作需要的在职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具有热爱科学教育事业,先进的科学技术教育思想、科学技术与人文精神,较高的创新意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科学学科核心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熟悉新时代科学教育课程改革新理念、新内容、新方法,了解科学技术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科学教学与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为他们将来到中小学从事课内外科学教学、研究工作,或者到科协、科技场馆类教育基地、社区科普站、新闻媒体等单位机构从事科学技术教育、传播普及、行政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具有较好的科学教育研究素养,能够在较强的教育实践反思中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并促进自己的专业发展。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学术型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心理学在职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在职研究生、光学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专业型研究生: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电子信息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资源与环境硕士、风景园林硕士、音乐硕士、国际中文教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中国语言文学和数学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学科涵盖文学、工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和历史学十大学科门类。
【专业领域】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01 中外科学教材比较研究
02 中外科学教师研究
03 科学课程教学与评价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领域)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单位的退学手续。
6、跨专业考生入学后须补休本科主要课程;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33教育综合(含教育学原理,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教育心理学等学科基础课程)
科目四:815科学课程与教学论
【参考书目】
333教育综合:
《教育学》王道俊、郭文安,人教出版社;
《中国教育史》孙培青,华东师大出版社;
《简明中国教育史》王炳照等,北师大出版社;
《外国教育史》张斌贤,教育科学出版社;
《教育心理学》张大均,人教出版社;
《教育心理学》陈琦、刘儒德,高教出版社;
815 科学课程与教学论:
《小学科学课程与教学》张红霞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义务教育科学课程标准(2022版)》教育部制定,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复试科目】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106J3科学技术史、106J4自然科学基础)。
【加分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 制】2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