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项目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培养为机关部门及非机关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式、应用型公共管理学在职研究生高级专门人才。
山西师范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师范大学,是培养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的重要基地。我校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物理学、化学和艺术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在职研究生硕士学科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在职研究生、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门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分别为教育硕士、体育、翻译硕士、新闻与传播、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食品工程领域) 、农业(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音乐、舞蹈 、戏剧与影视和美术与书法。
【专业领域】
125200 公共管理
01 地方治理与经济转型
02 社会管理
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招生对象】
1、在乡村振兴、城乡管理、教育、医疗健康、民生、环境治理、司法和体育等领域从事业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2、从事和参与公共事务活动的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3、与国家公共政策和机关管理模式紧密相关的各类行业的从业人员;
4、在养老保障、医疗卫生、就业等社会保障系统从事业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2、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考试科目】
科目一: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科目二:204英语二
【参考书目】
《MBA、MPA、MPAcc联考大纲》及教辅材料(最新版),机械工业出版社,全国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复试科目】902 公共管理基础(含政治理论);
【复试书目】《公共管理学》(精编版)王乐夫 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同等学力加试】政府经济学、政治学概论;
【培养方式】非全日制每月进行一到两次集中授课;
【学 制】3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山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