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面授/线上)在职课程培训班项目培养具有财经底蕴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与具有法律素养的高素质财经人才,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比较法人才。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学院现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本学科被评为B,相对排名在20%-30%。在首轮法律专业相关证书评估中,获B+。法学专业入选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国家级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示范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入选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上海高校涉外法治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上海高校一流学科和上海市重点学科、上海市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话语体系建设基地暨上海市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国际经贸法律体系)、上海法学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学)、上海市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示范基地、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金融﹒法律产学研基地(上海市学位办);并获批最高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研究基地、中国-拉美法律研究中心、中国-拉美法律培训基地。
【增值服务】
1、校园服务
参加本培训班的学员可享有专属校园卡进出校园、用餐及图书馆文献检索服务。
2、额外课程
本培训班的学员可共享学习其他专业课程及参加专属前沿讲座。
01 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分析 | 02 财税热点解析与税制改革趋势 |
03 境内外金融合规与风控实务 | 04 金融风险攻坚战与金融监管创新 |
05 企业股权投融资逻辑与法律实务 | 06 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 |
注:拟开设的讲座以实际情况为准。
3、校友资源
参加在职课程培训班即成为上财校友,可参加丰富的校友活动、论坛沙龙等,结识优质人脉,拓展关系网。
4、课外活动
除教学内容外,还可参加游学参访、座谈研讨等多种课外实践活动,开拓视野、提升格局。
5、职业咨询
专属硕博升学咨询、职业规划服务。
【研究领域】01 国际法学
【报名条件】
1、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后满三年(原专业不限);
2、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学历为国(境)外学位学历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出具证明。
【课程设置】
公共课: | |
01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02 英语 |
0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04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 |
基础课: | |
04 宪法学专题 | 05 民法原理 |
06 中国法制史专题 | 07 刑法学专题 |
08 法学研究与文献检索方法 | 09 中级西方经济学 |
专业必修课: | |
10 国际公法专题 | 11 国际经济法专题 |
专业选修课: | |
01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02 跨国公司专题 |
03 电子商务专题 | 04 企业跨境法律实务 |
05 国际商法 | 06 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
07 国际金融市场理论与实务 | 08 跨境企业的税务筹划 |
09 跨境商事交易纠纷解决 |
(*课程方向:本项目以学习培养计划开设的课程为主。课程方向为增值服务,根据学员所选课程方向提供1-2门选修课程或共享前沿讲座。具体课程安排以实际授课情况为准)
【学 制】2年;
【学习形式】
可选面授班/线上课,均以上海财经大学教师授课为主。
面授班课程均在本校上课。
双休日隔周集中授课,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不上课。
【收费标准】43000元/位;
【办班性质】非学历教育,免试录取,全国招生;
【结业证书】
通过相关专业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考核后,可申请获得相应专业的结业证书(盖上海财经大学培训专用章)。
很多在职人员报考在职研究生前比较关心的问题是考试类型,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面授/线上)在职课程培训班属于同等学力申硕法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入学不需要考试,满足条件可以申请学习。要申请硕士学位需要参加全国统考,这个统考并非法硕联考,法硕联考指的是报考统招研究生的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时参加的考试,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并非法硕联考,考试科目是外语和法学综合。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是:
1、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后满三年(原专业不限);
2、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学历为国(境)外学位学历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出具证明。
申硕考试每年5月进行全国联考,3月在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要在规定年限内通过考试达到及格线即可。
上财在职研究生上课方式是:可选面授班/网络班,双休日隔周集中授课,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不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