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培养服务国家治理和面向市场需求的各类法治人才,包括立法者、法官、检察官、政府执法者等法治专门人才,律师、公证员、公司法务等法律服务人才,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以及从事法学教学研究等法律研究人才。
公共管理学院现有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法学、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整治工程和应急管理本科专业,资源管理特色突出。学院拥有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公共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法学在职研究生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交叉学科学位授予权。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公共管理获得 B+。
【专业领域】035102法律(法学)
0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2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3 民商法学
04 经济法
【专业课程】
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原理与实务、硕士文献综述(经管)、民法原理与实务、法学方法与论文写作、法律职业伦理、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含)以上论文;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单位的退学手续。
6、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
科目三: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
科目四: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
【参考书目】
《知识产权法》(最新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民事诉讼法》(最新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事诉讼法学》(最新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法学》(最新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民法学》(最新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
【推免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南望山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全日制非定向13000元/人/年,全日制定向22000元/人/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