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依托交通运输工程、土木工程、地矿资源等优势学科领域开展材料科学与工程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是一个在交通运输工程材料领域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在有机无机复合功能材料、特殊地区长寿命道路工程材料、轻合金表面强化理论与技术等领域开展研究。
【专业领域】085600 材料与化工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的8月25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a.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月25日满2年或2年以上;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一篇;c.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且成绩优良。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并且复试时需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任选一
科目三:302数学(二)
科目四:838材料科学基础
【复试科目】材料测试分析方法;
【考试大纲】
838材料科学基础:
系统掌握材料科学的基础知识和理论,能应用基本理论分析和解释常见的工程现象。题型可为名词解释、选择题、简答题、分析计算和论述题等。
【参考书目】
838材料科学基础:
《材料科学基础》第二版,石徳珂,机械工业出版社;
《材料科学基础》第三版,胡庚祥,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无机材料科学基础》陆佩文,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所有定向考生录取前必须签定定向培养协议。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非本校在职人员。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北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10000元/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长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