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建筑学院城乡规划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立足西北地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等特征,依托长安大学在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三大领域的办学特色与协同优势,紧密结合城乡规划转型发展,培养适应国家城乡建设发展需要,具备坚实的城乡规划设计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实践能力,富有社会责任感、团队精神和创新思维,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从事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设计、科学研究与规划管理等工作的应用研究型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专业领域】085300 城乡规划硕士
1、城乡规划理论与方法方向:
针对西北生态脆弱背景下城乡发展失衡、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路径等关键性问题,着力于西北地区城镇及乡村可持续发展研究与实践,在秦巴山区地域适宜性城乡空间规划方法及组织模式、黄河流域村镇生态空间管控与规划应对、陕甘宁革命老区城镇风貌塑造与开发导控等方面取得原创性成果。
2、城乡规划与设计方向:
围绕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与共建“一带一路”衔接融合,深度参与关中平原城市群、陕甘宁革命老区、秦巴山区等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融合建设,围绕“三生”空间科学规划、高效利用需求和关键技术瓶颈,在城市建成区诊断评估及空间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控制与用地布局优化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形成西北地区城乡高质量发展的规划技术体系集成。
3、城乡发展历史与遗产保护规划方向:
针对西北地区尤其陕西省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且面临城乡发展冲击的地域背景下。在丝路沿线历史城市营建智慧的挖掘与传承,整体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方法与规划模式,汉长安城、汉唐帝陵等城郊型大遗址保护与民生发展协同,遗产活化与意义阐释驱动下大遗址数字孪生保护与智慧传承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
4、城乡规划技术方向:
针对西北生态脆弱地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间的矛盾,聚焦气候适宜性城乡建成环境的生态保护和节能技术,城乡微气候控制流程及控制策略、传统村落绿色宜居营建经验的传承与再生模式等特色研究,在“气候变化-城乡空间-韧性规划”研究理论与关键性技术上取得突破,确立城乡韧性生态规划方法技术、海绵城市规划技术体系。
5、城乡空间与交通协同发展方向:
立足西北城乡空间格局、产业布局和自然环境,聚焦城市空间结构与多交通模式,在城市增量、存量空间与交通协同需求,宜居休闲空间与慢行交通供给等方面,展开了基于多源时空数据的交通出行与城市土地利用协同规划、交通景观生态化、旅游风景道规划等特色研究,建立了多尺度供需平衡的城乡空间与交通协同理论、方法与技术。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的8月25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任选一门
科目三:356城乡规划基础
科目四:502规划设计快题(3小时)
【复试科目】城乡规划专业综合;
【考试大纲】
502规划设计快题:
根据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学生分析基地要素,提出设计构思,明确设计主题,完成试题要求的城乡规划方案设计成果。综合考核考生城乡规划设计方案构思能力、设计创新能力与设计表达能力。
设计类型:城乡住区规划设计、城市重点地段规划设计、城市滨水区规划设计、城市街道规划设计、旧城更新规划设计、校园规划设计、城市广场(公园)规划设计等。
基地面积:小于6公顷。
成果要求:总平面图、必要的分析图、效果图、主要建设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简要文字说明等。(具体以试题要求为准)
图纸要求:2号图幅,不透明纸质,数量不限,表现方式符合试题要求。
工具要求:允许携带特殊文具,包括计算器,尺子、马克笔、绘图笔以及其他制图工具。
【参考书目】
356城乡规划基础:
《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吴志强,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中国城市建设史》第三版,董鉴泓,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外国城市建设史》沈玉麟,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交通工程学》第三版,任福田,人民交通出版社;
《城市工程系统规划》第三版,戴慎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国土空间规划原理》张京祥,东南大学出版社;
《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学刊》、《规划师》等专业期刊;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等专业网站;
【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所有定向考生录取前必须签定定向培养协议。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北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10000元/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长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