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项目培养掌握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心理素养及战略眼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学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在职研究生专门人才。
【专业领域】125200 公共管理
【招生对象】
1、在乡村振兴、城乡管理、教育、医疗健康、民生、环境治理、司法和体育等领域从事业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2、从事和参与公共事务活动的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3、与国家公共政策和机关管理模式紧密相关的各类行业的从业人员;
4、在养老保障、医疗卫生、就业等社会保障系统从事业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5、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2、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考试科目】
科目一: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科目二: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时事政治、综合能力、英语听说;
【参考书目】
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考试大纲;
【培养方式】非全日制学习,采取周末或节假日授课,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成龙校区
【学 制】2.5年;
【学 费】54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