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质大学土地科学与空间规划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项目为自然资源与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电力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非政府组织培养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的在职研究生专业人才,培养学生准确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进而培养学生成为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学专门人才。
【专业领域】125200 公共管理(全日制/非全日制)
01 自然资源与规划管理
02 生态环境与公共政策
03 城乡建设与房地产管理
【招生对象】
1、在乡村振兴、城乡管理、教育、医疗健康、民生、环境治理、司法和体育等领域从事业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2、从事和参与公共事务活动的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3、与国家公共政策和机关管理模式紧密相关的各类行业的从业人员;
4、在养老保障、医疗卫生、就业等社会保障系统从事业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5、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2、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考试科目】
科目一: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科目二: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土地管理学总论、土地资源学;
【同等学力加试书目】
土地管理学总论:
《土地管理学总论》第六版,陆红生,中国农业出版社;
土地资源学:
《土地资源学》第六版,刘黎明 等,中国农业出版社;
【培养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采取周末或节假日授课,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本部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全日制15000元/学年,非全日制20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河北地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