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化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培养掌握坚实的化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科研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从事科学研究的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工业生产部门的教学科研或生产管理工作。
【培养方向】
01 功能材料制备与应用
02 应用电化学
03 绿色化学化工与过程技术
04 纳米技术与应用
05 物质资源化及回收利用
【申请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者;
2、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3、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4、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业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位专业的毕业研究生同等水平。
【审查免试】
1、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士或硕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者认证报告打印页(进入学信网查询或者认证);
3、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习方式】
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入学即进入课题,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同步进行。在指导方式上实行导师负责制,采用导师指导与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
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是导师指导硕士生进行课程学习及毕业论文工作的依据。硕士生导师应按照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合理制订硕士生的个人培养计划。
【考 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考核科目参考我校同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学校不再举办课程进修班。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开展学习:
1、课程学习内容:
申请人可根据所在学院制定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生培养方案,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线上学习或者线下学习。
2、课程水平考试:
申请人完成课程学习后,需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内容和要求通过我校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申请人所属学院负责课程考试的具体实施和考试成绩的判定。
3、课程考试合格证书:
申请人课程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后,学校颁发课程水平认定合格证书。
【国家学位水平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5月,3月中旬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当年全国统一考试要求。
科目一:外国语水平考试:英语/日语
科目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无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1、课程考核:
申请人报名注册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核后,由我校安排主要以线上形式进行专业课程的学习。学员按要求参加学校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统一组织的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的学分。课程考核通过后学校颁发结业证书。
2、学位论文:
通过国家统考并获得结业证书的学位申请者,将在专业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考核、论文撰写、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包括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的1-2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3、学位授予:
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全部要求,经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理学硕士学位证书。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与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样式一致,在学信网“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册查询,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出国留学、报考申请博士学位等方面具有同等效力。
【培养年限】
自报名审核通过之日起至完成论文答辩基本学制为2年,特殊情况可由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后最多延长至六年。
超过五年仍未通过论文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缴费退费】
1、课程考核阶段:每名学员12800元,资格审核通过后一次性缴纳。
2、论文撰写阶段:每名学员6800元,只对通过“校考”和“国考”并拟申请硕士学位学员收取,申请论文开题前一次性缴纳。
因故中途退学者,按阶段退费,已进行阶段费用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