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J.M)在职研究生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位,法律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一、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二、专业方向:
01 法律(非法学)
02 法律(法学)
三、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招生考试;
四、学习方式:按学习方式的不同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采取集中学习和业余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五、学制:3年。
六、授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需要参加每年12月进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经过初试复试后方可入学。
考研是需要提前准备的,由于竞争激烈,不少考生数月前就开始备考。如果考生同时选择同等学力申硕进行学习的话,就会耽误备考,也耽误同等学力课程的学习。并且考研条件中一般要求在读研究生要经过单位的允许才可以报考,考生要有所注意。
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在职研究生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每年12月参加全国统考,也称为12月专硕,从前在一月统考的时候也称为一月专硕,但是现在日期已经修改。专硕是需要先考试后入学的,经过初试复试后方可入学。报考条件是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达到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同等学力申硕是先学后考,一般大专及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学习,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后可以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