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学院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项目跟踪现代化学最新科技成果,致力于研究创新具有高附加值和独立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在行业技术进步方面:包括化工、轻工、日化、石化、制药、农药、环保及能源等行业领域,以及营造新的国民经济增长点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应用化学专业以现代化学工业为背景,立足当代,面向未来。覆盖食品保健,医药卫生,精细化学品合成,石油化工,能源环境,分析检测等工业领域。注重基础理论教育和自身实际能力的培养,强调化学理论在新技术产品开发中的创造性应用。在厚化学基础的前提下,面向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在多学科交叉的高起点上,以信息、资源、能源和环保等领域的新材料、新产品研究为特色,采用教学与科研互动、导师制因材施教培养的教学培养模式,培养在职研究生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专业领域】085600 材料与化工
01 超分子插层化学与产品工程
02 药物设计与合成技术
03 催化新材料制备技术与工程
04 化工资源有效利用工艺与技术
05 环境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与工业分析
06 精细化学品合成与产品工程
07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
08 原子经济和清洁生产工艺与技术
09 水净化处理与循环利用技术
10 工业节能新技术工艺与高效储能技术产品
11 非全日制(单独考试)
【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当于国内本科毕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提供如下材料:英语CET-4成绩单(须达到425分以上);报考专业6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5000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过的论文。经我校批准后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240单独考试英语
科目三:302数学(二)、610单独考试数学
科目四:860物理化学、801材料与化工综合(单独考试)
【复试科目】603化学综合;
【参考书目】
860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上下册,第六版,刘俊吉,高等教育出版社;
《物理化学》上下册,第六版,傅献彩,高等教育出版社;
《物理化学简明教程》第一版,张丽丹,高等教育出版社;
《物理化学例题与习题》第二版,北京化工大学编写组,化学工业出版社;
《大学化学实验》第二版,柯以侃,化学工业出版社;
《物理化学》上下册;
《大学化学实验》;
【复试书目】
603化学综合:
《无机化学》第四版,宋天佑、徐家宁、程功臻、王莉,吉林大学、武汉大学、南开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有机化学》第二版,鲁崇贤、杜洪光,科学出版社;
《物理化学》第六版,上下册,天津大学物理化学教研室,高等教育出版社;
《分析化学—定量分析化学分析简明教程》第4版, 彭崇慧,北京大学出版社;
《仪器分析》第四版,董慧茹、王志华,杨屹参,化学工业出版社;
【单独考试】
为适应国家发展战略,解决国家重大技术需求,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学校命题;
【推免免试】
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为硕士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所有定向考生录取前必须签定定向培养协议。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培养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采取周末或集中授课,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朝阳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全日制8000元/学年,非全日制12000元/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