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项目培养秉持公共意识、坚守公共精神、践行公共责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方法和专业技能,拥有创新精神和较高职业素养,具有较强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公共管理学领域特别是大城市基层治理、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社会保障与劳动关系协调等方面实际管理工作的在职研究生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专业领域】125200 公共管理
1、大城市基层治理
侧重于大城市治理、安全治理、社区基层治理、应急管理、标准化治理、营商环境优化、治理能力建设以及相关公共产品和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和研究。培养公共关系研究生适应智慧城市、数字城市发展趋势,具有现代城市管理先进理念,系统掌握现代城市管理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与决策能力和公共政策分析能力,能够预防和解决包括北京这类超大型城市在内的大城市基层治理与社区管理、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实践问题。
2、公共组织人力资源管理
侧重于公共组织,包括政府组织和非营利组织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学习和研究。主要涉及依据法律及政策规定对组织人力资源进行规划和队伍建设,以及人员录用、任用、选拔、工资、考核评价、保障等方面的管理问题。研究生应适应数智化管理趋势,可在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及制度建设、人才发展政策制定、公务员能力建设、公共组织技能培训、应急管理人才、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等领域从事管理、研究以及社会咨询服务工作。
3、社会保障与劳动关系协调
侧重于公共就业服务与失业治理、社会保障政策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以及工会工作、员工福利与权益保护、劳动关系调解等专业领域的学习和研究。研究生应关注并能参与解决转型发展时期失业治理与就业保障、社会性别与生育保障、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障、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保障、安全健康与医疗保障以及劳工保护等与人民美好生活息息相关领域的实践问题,推动相关政策落实,为高质量就业和民生保障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招生对象】
1、在乡村振兴、城乡管理、教育、医疗健康、民生、环境治理、司法和体育等领域从事业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2、从事和参与公共事务活动的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3、与国家公共政策和机关管理模式紧密相关的各类行业的从业人员;
4、在养老保障、医疗卫生、就业等社会保障系统从事业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5、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2、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3、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考试科目】
科目一: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科目二:204英语(二)、203日语、202俄语,任选一门
【参考书目】
《MBA、MPA、MPAcc联考大纲》及教辅材料(最新版),机械工业出版社,全国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推免免试】
可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为硕士生。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培养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非全日制采取周末或节假日授课,实行学分制;
【学 制】2年;
【学 费】全日制50000元;非全日制72000元;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