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提高公共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通过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角色扮演、观摩、案例分析、对抗辩论、项目规划、习题作业、论文、社会调查、测验、考试等环节完成。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学习和研究10个以上的公共管理案例。
一、报考条件:
1、本科毕业三年;
2、大专毕业或本科结业五年;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考生报考;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议考生报考非定向就业(不含专项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课程设置:具体见教学计划表
三、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
四、学 制:2-3年;
五、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复试科目:982公共行政学;
六、学位(毕业)论文
1、论文选题。理论联系实际是撰写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基本原则。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必须联系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公共管理实际,结合自己本职工作、特长及兴趣,选择公共管理或相关领域具有实际意义的课题。
2、开题报告会。选题完成后,要按规定撰写开题报告,并举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要全面阐述该选题的选题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介绍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及解决路径。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3、论文形式。论文以专题研究为主要形式,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政策评估、项目规划、案例分析、对策研究等都可作为论文形式。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的理论、方法分析和研究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学历与学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考试,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在职研究生经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西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职研究生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授课方式是以在职攻读方式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在职攻读一般就是在周末或节假日进行授课,也有开设集中班的,具体要看学校的安排,考生可以详询院校。
在职研究生报名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研究生学历并具有2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3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学历并具有5年或以上实践工作经历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