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珠海)资源与环境方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项目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为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在职研究生具有突出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资源与环境领域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12个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学科数量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北京师范大学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我校为首批20所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根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我校教育学在职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心理学在职研究生、戏剧与影视学、地理学的一级学科获评A+,2个一级学科获评A,7个一级学科获评A-,获评A+学科数量居全国高校第六位。
【专业领域】
1、环境学院
01 城市生态安全工程
02 环境污染控制工程
03 流域环境修复工程
04 环境生态保护工程
2、水科学研究院
01 水安全与流域保护工程
3、地理科学学部
01 资源开发与保护工程
02 资源环境监测工程
4、环境与生态前沿交叉研究院(珠海)
01 城市生态安全工程
02 环境污染控制工程
03 流域环境修复工程
04 环境生态保护工程
【申请条件】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研究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良好,能够较熟练地阅读外文文献,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具备产出高水平学术或应用成果的潜力。报考攻读工程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具有5年(含)以上行业工程实践经验。
3、近5年主持或者作为主要骨干实质参与了国家或行业内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并取得突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行业(企业)标准、科技奖励等)。
4、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按照定向培养的方式进行学习。
5、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网上报名】报考类别选择“定向”,考试方式选择“公开招考”;
【提交材料】
考生须于12月3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相关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两份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模板后请专家填写并亲笔签名)。
3、近5年所承担或参与的重大或重点科技项目及其他科研课题证明材料;所获科研奖励的证明材料;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专著等,最多3篇)证明材料。(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6、单位推荐信及在相关行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
7、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如无则不提供。
8、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9、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具体内容包含学术背景及成果、拟研究问题、研究目的和意义、研究现状、研究设计、研究理论与方法、参考文献、创新点等,5000字以内。
10、其他可证明申请人科研经历、培养潜力或学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笔试科目】
1101英语;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科研素质(含工程实践能力、科研潜力、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
【学习类别】非脱产定向培养,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
【培养地点】北京校区、珠海校区;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
【学 制】4年。
【授 予】
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颁发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