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免试招收毕业于我校的公费师范生,使公费师范毕业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扎实的在职研究生专业知识基础,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为将来成长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一、报考条件:
1、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
2、毕业后履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约定,在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截至1月),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任教学校同意报考并保证学习时间;
3、工作年限在《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违约和解约考生不得报名;
4、拟报考领域,一般应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如需跨领域报考,则报考领域应与工作岗位(任教课程)相关。
5、跨领域报考需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此证明请面试时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院系。我校根据上级部门规定、院系师资力量、跨领域的申请情况,统一审核是否批准跨领域报考并拟录取。
二、招生专业
101 中国语言文学系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102 历史学系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106 马克思主义学院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109 外语学院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112 教育学部教育信息技术学系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117 教育学部学前教育学系045118 学前教育
118 教育学部特殊教育学系045119 特殊教育
120 体育与健康学院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128 数学科学学院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131 地理科学学院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161 教育学部教师教育学院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161 教育学部教师教育学院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161 教育学部教师教育学院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三、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拟报考考生应于10月14日-10月18日,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所有报名程序。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我校院系给符合报考本科毕业专业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和拟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复试和确认接受拟录取。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中确认手续必须包括以下流程:考生报名申请→我校发出复试通知短信→考生回复确认→我校发出拟录取通知→考生回复确认。
未按要求完成全部报名程序的考生,报名无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请仔细核对。无需现场确认。
公费师范生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请考生确定好后再申请报名。如果无法在次年暑期和平时进行远程学习,请自行调整时间另选年份报名。
四、复试与录取
复试采用材料审核方式进行。其中跨领域报考考生还需参加我校面试,具体面试时间由院系通知考生(一般在10月22日前)。
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在录取阶段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须于3月(预计)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我校,相关院系联系电话参见《华东师范大学招收公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届时具体提交办法和时间等均会在我校研招网公布,未按时按照规定提交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予录取。
(1)《报名登记表》。该表由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通知要求(约2月底刊出具体通知),核对和提交本人信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由任教学校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并请负责人签字。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一学期的工作心得,以及攻读教育硕士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五、其他
1、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书面材料须与网上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
2、非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如在读期间未按《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从事基础教育工作,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3、本章程公布后,所涉内容若有相关政策或操作程序的变动或补充,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4、公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制3年。
5、上课时间为暑期回校集中授课,在职期间通过网络平台远程学习。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并考核合格后,在职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非全日制攻读教育硕士的公费师范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