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依托我校材料、化学和化工学科培养相关专业的应用型人才。掌握化学与化工领域的基本理论及相关的专业知识;了解化学与化工相关产业前沿,在化学化工相关产业具有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具有工程人才的职业素质,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精神;
【专业领域】085600 材料与化工
01 化学工程技术与管理
02 先进材料化学与工程
03 新能源化学与工程
04 催化与绿色合成工艺
【专业课程】
工程伦理、化学实验安全与规范、合成化学概要、化学生物学、量子化学、谱学基础、能源材料化学与绿色、多组分高分子材料、应用分析化学、现代化工技术、工业催化理论与应用、生物医用材料、介观材料化学、高分子工程基础、分离过程专题、化学测量前沿、化学反应动力学、高分子表征、化工过程设计、化学化工行业就业创业指导;
【报考条件】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报考相关专业本科的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由报考学院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02数学(二)
科目四:807化工原理
【参考书目】
807化工原理:
《化工原理》上下册,修订版,姚玉英,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
【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所有定向考生录取前必须签定定向培养协议。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仙林校区
【学 制】3年;
【学 费】全日制10000/学年
【学历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历学位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