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制研究生项目为适应现代法治社会发展和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的需要。一直坚持对接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以社会治理应用型与复合型在职研究生人才培养为中轴,强调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双轮驱动,已初步形成了具备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优长学科方向和专业化社会服务的办学格局。
社会发展学院现有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政策三个本科专业,社会学在职研究生和社会工作两个硕士学位点以及基层社会治理博士学科方向。社会工作还是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和上海市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在学科建设方面,学院致力于社会学与法学的交融,已形成法律社会学、虚拟社会治理和司法社会工作等优长学科方向。学院目前是中国网络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会长单位,中国法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宗教社会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单位。
【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修过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本科课程,并提供该专业本科八门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专业方向】
01 司法社会工作
02 社会工作行政与社会服务管理
03 临床社会工作
【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1社会工作原理、437社会工作实务;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
【学习地点】长宁校区/松江校区
【学 制】2年;
【学 费】15000元/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华东政法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属于统招研究生,根据华东政法23年度发布的招生信息可知社会工作硕士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招生19人,考生可以作为参考。
在职社会工作硕士报考条件是: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修过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本科课程,并提供该专业本科八门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职人员也可以选择同等学力申硕社会学在职研究生进行学习,同等学力申硕免试入学,一般大专及以上学历就可以报名学习,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后可以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