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艺术学院接受设计学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在职研究生)依托山东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学术底蕴丰厚的有利条件,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加强素质和能力培养的原则,鼓励学生在学好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辅修其他专业或跨学科、跨门类选修课程,以提高学生的科学与文化素养,努力将学生培养成富有人文素养、具有理论研究与艺术实践特长的复合型艺术人才。
艺术学院设有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均为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设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在职研究生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并在审美教育、民艺学、艺术民俗学、中国传统艺术、艺术管理五个研究方向上招收博士研究生。
一、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优异成绩。
二、研究方向:
01 视觉传达设计
三、全国统考科目:
1、应试语种:英语;
四、考试大纲及指南、版本: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六版);
五、培养管理
我校将对资格确认通过者进行入册、转为在册申请人,认定为新生,并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入学报到须知。新生须按通知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在册申请人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在册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
六、学位授予:
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山东大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