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在职研究生项目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功底,掌握科学的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精神的专门人才。社会学在职研究生毕业生就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机关、事业单位,国家大型企业、国内外社会组织,各大高校和科研机构、中小学教学和管理等领域。部分硕士毕业生成功获得国内外著名高校读博深造机会。优秀毕业学子已成为科学研究、社会建设、社会服务、教育领域的中坚力量。
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名单,12个学科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学科数量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北京师范大学学科综合实力位居全国高校前列。我校为首批20所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之一。根据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我校教育学在职研究生、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心理学在职研究生、戏剧与影视学、地理学的一级学科获评A+,2个一级学科获评A,7个一级学科获评A-,获评A+学科数量居全国高校第六位。
【专业领域】
01 学校社会工作
02 社区社会工作
03 企业社会工作
【招生对象】
1、教育、民政、劳动、社会保险和卫生部门的管理人员;
2、工会、青少年、妇女、社区等社会组织及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优秀在职人员;
3、从事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评估与操作优秀工作人员;
4、有意于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各界精英人士。
【核心课程】
社会工作理论、社会研究方法、高级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伦理、社会政策与社会福利;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修完大学本科相关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含)以上论文;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单位的退学手续。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
科目三:331社会工作原理
科目四:437社会工作实务
【考试大纲】
331社会工作原理:
社会工作原理包括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及社会学基础知识两个方面。社会工作基础知识部分要求学生了解社会工作的产生背景及其基本假设;了解社会工作的社会功能,把握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问题上的基本价值取向和思路;理解社会工作的基本概念、基本特点及其本质;掌握社会工作的基本知识,包括价值理念、理论基础、过程模式等。社会学基础知识部分要求考生了解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基本功能,掌握社会学基本概念与理论,掌握社会学观察社会现象、分析社会问题的视角与方法。
437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实务考试包括社会工作实务及社会调查研究方法两个方面的知识。要求考生了解社会工作实务的意义,了解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实务方法的涵义与适用范围,了解实务方法的各种工作模式及工作技巧,了解社会行政、社会政策的内容基本理论与方法。其次,要求考生了解社会调查研究的科学过程,了解具体的调查设计与实施方法,了解资料分析的方法及撰写调查报告的要求。
【参考书目】
331社会工作原理:
《社会工作导论》王思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
《社会工作理论(第二版)》何雪松著,格致出版社;
437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教材编写组,中国社会出版社;
【推免招生】
本专业面向全国院校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我校和学院接收推免生相关规定,申请免试攻读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习地点】北京校区;
【学 制】2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