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环境工程、测绘工程)方向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具备很强的数学、化学和生物学基础;掌握土壤、水、养分、生物等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的专业技能,特别是资源环境化学分析和计算机信息技术两大基本技能;熟悉国家有关资源与环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重点培养学生的实验分析技能和野外实践能力,拓宽专业知识面,提高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造就一专多能的在职研究生人才,使学生能够适应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需求,具有较广、较灵活的适应性。
一、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方向:
1、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环境工程方向;
2、地理科学学院:测绘工程方向;
三、考试科目:
1、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831环境科学概论(A);
2、地理科学学院: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02数学二、804地理信息系统与遥感导论;
四、学 制: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4年;
六、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七、学历与学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