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电子信息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一大批具有大专层次学历,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适应现代电子技术发展的要求,从事企事业单位与本专业相关的产品及设备的生产、安装调试、运行维护、销售及售后服务、新产品技术开发等应用型技术人才和管理在职研究生人才。
一、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方向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技术方向;
2、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方向、集成电路工程方向;
3、软件工程学院:软件工程方向;
4、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技术方向:
三、学 制:全日制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2-4年;
四、学习方式:
全日制(定向、非定向)和非全日制形式。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时需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后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安排住宿等。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五、学历与学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准予毕业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学校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