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司法社会工作方向)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依托社会学和应用心理学两大学科基础,借助于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和公共政策的学科资源,定位于培养司法社会工作和通用社会工作方面的在职研究生专门人才。重点培养矛盾纠纷调解、违法犯罪人员矫治、戒毒禁毒帮教、弱势群体救助和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核心实务能力,为司法系统、社会福利部门和社会治理领域输送专业人才。我校司法社会工作教育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司法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在司法调查、犯罪预防、罪犯矫治、纠纷调解、权益维护等领域开展的专业服务。
社会学院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在司法社会工作专业方向上,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专任教师担任了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司法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社会学院现有三个本科专业:社会学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社会学在职研究生专业和心理学在职研究生专业,一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政治社会学交叉学科博士点,一个专业学科硕士点: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在社会学和应用心理学的诸多研究方向(包括历史社会学、政治社会学、法律社会学、转型社会学、法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刑事司法心理学、司法社会工作等)上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其中在历史社会学、政治社会学和法律心理学等研究方向上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研究方向】01 司法社会工作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6、对按同等学力条件报考的考生,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曾经发表专业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成果;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本人英语水平证明。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9、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核心课程】
司法社会工作、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社会工作概论、人类行为与成长环境、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政策概论、社会福利思想、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基本实务能力、社会工作督导、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社会问题导论、老年问题、社会工作伦理研讨等。
【考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或(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任选一)
科目三:331社会工作原理
科目四:437社会工作实务
【命题范围】
331社会工作原理:
社会工作概念、社会工作理论基础、西方社会工作发展简史、社会工作价值伦理、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直接方法和间接方法)。
437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沟通技巧、社会工作建立关系能力、社会工作预估能力、社会工作策划能力、社会工作干预能力、社会工作评估能力。
【复试内容】
社会工作原理(笔试):社会工作概念、社会工作理论基础、西方社会工作发展简史、社会工作价值伦理、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直接方法和间接方法)。
司法社会工作(面试):矛盾调解、犯罪预防、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风险调查、社区矫正、戒瘾服务等。
【培养地点】海淀学院路校区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25 号);
【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
【学 制】2年;
【学 费】15000元/生/学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