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为目标,认真研究申请人培养的特殊规律,制定符合申请人特点的培养方案和管理办法,创新培养模式,落实管理主体,由培养单位负责申请人的课程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学位办[2011]57号)文件精神,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申请课程学习应具备以下条件:
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1、思想政治教育
三、课程考核
1、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选课要求、课程结构和开课学期进行课程选修,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考试,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考试严格按照我校相同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进行。学位课程考核由各相关学院组织,考试成绩最终录入信息平台。
2、申请人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以学位办文件规定为准。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2、研究生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经确认合格后,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按《南通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1998年学位委员会进一步发布《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按学位委员会通知,从本“规定”公布之日起,有关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均按此规定执行。
南通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班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在职研究生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南通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在职研究生属于同等学力申硕,同等学力申硕是先学后考,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可以报名学习,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结业证,满足本科学历且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学员可以参加申硕考试,通过申硕考试完成论文答辩后可以授予硕士学位。
答辩时间的安排根据学校的安排来决定,不少学校是要求与全日制研究生同期进行的,也就是大概在每年的5-6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