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1 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 251 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具体招生专业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学院(系、所、中心)(以下简称“院系”)网站。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校本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除教育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下“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博士外,其余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校本部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4 年;获得学士学位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 5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 5 年。
三、报名基本条件
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③本校在学高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
④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 6 年(到录取年的 9 月 1 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⑤获得毕业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学位博士者,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院系对申请者提出的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条件的要求。
四、报名
应届毕业生申请直博,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流程、报名费支付等相关要求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详见《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报名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选择“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网上报名的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报名费每人次 200 元,
须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在线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各院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由院系自定,详见各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五、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交、寄报名材料地址:考生所报北京大学各个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1、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请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复印件。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
5、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 字左右)。
7、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8、三年内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北京大学将继续举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英语水平考试(PKU-GATE)”,该项考试成绩将作为北京大学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院系认可的有效外语成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9、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加试科目为哲学,理工科类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七、录取
研究生院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