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及学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80名左右。招生专业与导师信息查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导师介绍。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博士生学制4学年,直博生学制5学年。
二、招生方式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定向招考四种,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招生方式。
1.直接攻博
直接攻博是面向校内外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简称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取得直接攻博资格的学生应按时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于秋季学期办理入学手续。
2.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面向校内全日制学术型在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安排在秋季学期,硕士二年级和三年级学生均可按要求申请。经批准硕博连读考生,于春季学期办理入学手续。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博连读办法》。
3.申请考核
申请考核制是面向校内外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在校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方式。该方式包括个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拟录取和研究生院审批等环节。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安排在秋季学期。被录取为博士新生的往届生和春季毕业的应届生于春季学期入学,夏季毕业的应届生于秋季学期入学,新生入学前须获得硕士学位。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
4.定向招考
定向招考是通过考试选拔并为用人单位定向培养在职人员的一种招生方式。招考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统一组织初试,初试为笔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复试由相关学院组织。报名时间在秋季学期,考试时间在次年的春季学期。以定向招考录取的新生在当年秋季学期入学。定向招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数不超过博士研究生招生总数的10%,其中工科专业仅面向本校教工或面向航空航天民航国防研究院所、企业以联合培养方式招生。非工科专业定向招考的博士生招生数不超过所在学院招收博士研究生总数的30%。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三、报名基本条件
1.已获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标准,同时修完硕士生学位课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3.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参加任何一种招生方式的考生(直博生除外)均须通过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6日至11月25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陆网站,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3.正确选择考试方式和报考类别
4.报名费:200元。可直接送到所报考学院或通过邮政局汇款邮寄,并在汇款单上注明“博士报名费”和考生姓名。未能按时缴纳报考费者,报名信息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费。
5.报名材料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②专家推荐书二份;③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④硕士生学位论文摘要;⑤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⑥硕士生毕业证书(复印件);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上述的①②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并于近二年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等相关报考材料。
申请考核考生:报名材料详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
应届硕士研究生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入学报到时补交。
6.上述报名材料不全者不准参加定向招考的入学考试和申请考核(试)。
7.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入学资格和学籍。
8.网上报名完成后将报名费、报名材料装订好后寄送至相关学院。接收材料截止日期12月4日(日期以寄出时邮戳为准)。未能按时、按要求寄送材料者,报名信息无效。
9.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将在确认准考前进行。网报成功、缴纳报名费、交寄报考材料齐全的考生方可通过资格审查。
10.参加定向招考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19室,领取准考证。
11.报考专业、报考导师等报考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联系,导师个人信息请在研究生院网站(导师队伍)查看。
五、考试与考核
(一)直接攻博
根据教育部要求,直接攻博考生参加招收推荐免试生复试考核,并通过推免系统录取。
(二)硕博连读
考核时间见研究生院网页上通知。
(三)申请考核
各招生学院在12月25日前完成考核工作,考核时间及形式、内容见各学院网页公布的细则。
(四)定向招考
1.考试日期:3月11日至12日
2.考试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明故宫校区
3.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六、录取
所有报考人员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非定向考生在拟录取资格确定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经审查合格,发放录取通知书。未按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和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而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