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三种方式:一是接收校内外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博生;二是选拔校内优秀在读硕士生为硕博连读生;三是面向校内外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以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录取为博士生(简称为申请考核)。
【招生专业】
1、农学院
090101(学术学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
090102(学术学位)作物遗传育种(全日制/非全日制)
0901Z1(学术学位)种子科学与技术
0901Z2(学术学位)作物生理学
0903Z3(学术学位)生物质工程
2、生物学院
071000(学术学位)生物学
086000(专业学位)生物与医药(全日制/非全日制)
3、资源与环境学院
071300(学术学位)生态学
083000(学术学位)环境科学与工程
089903(学术学位)农业绿色发展科学与工程
090302(学术学位)植物营养学
0903Z2(学术学位)农业气象学
099903(学术学位)农业绿色发展科学与工程
4、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090501(学术学位)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090502(学术学位)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
0905Z1(学术学位)畜牧生物工程
5、动物医学院
090601(学术学位)基础兽医学
090602(学术学位)预防兽医学
090603(学术学位)临床兽医学
0906Z1(学术学位)兽医生物工程
0906Z2(学术学位)兽医公共卫生
095200(专业学位)兽医
6、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083200(学术学位)食品科学与工程
086000(专业学位)生物与医药(全日制/非全日制)
7、工学院
080201(学术学位)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学术学位)机械电子工程
080203(学术学位)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04(学术学位)车辆工程
082800(学术学位)农业工程
082801(学术学位)农业机械化工程
8、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081200(学术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2804(学术学位)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085801(专业学位)电气工程(全日制/非全日制)
9、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500(学术学位)水利工程
082802(学术学位)农业水土工程
082803(学术学位)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085802(专业学位)动力工程(全日制/非全日制)
085900(专业学位)土木水利(全日制/非全日制)
10、理学院
070100(学术学位)数学
070300(学术学位)化学
090403(学术学位)农药学
11、经济管理学院
020204(学术学位)金融学
020205(学术学位)产业经济学
020206(学术学位)国际贸易学
120301(学术学位)农业经济管理
1203Z1(学术学位)农业经济史
1203Z2(学术学位)食物经济与管理
12、人文与发展学院
020202(学术学位)区域经济学
030300(学术学位)社会学
120400(学术学位)公共管理学
13、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学术学位)马克思主义理论
14、园艺学院
090201(学术学位)果树学
090202(学术学位)蔬菜学
0902Z1(学术学位)观赏园艺
15、植物保护学院
090401(学术学位)植物病理学
090402(学术学位)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0904Z1(学术学位)植物检疫与农业生态健康
16、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
079902(学术学位)土地科学与技术
090301(学术学位)土壤学
120405(学术学位)土地资源管理
17、草业科学与技术学院
090900(学术学位)草学
18、营养与健康系
079901(学术学位)营养与健康科学
086000(专业学位)生物与医药(全日制/非全日制)
【学习方式】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职博士两类。
【学 制】直博生学制为5年,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学制为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在校学习年限为学制加2年。
【申请考核】
(一)报名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
(1)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只有硕士学位)的单证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2.符合招生院系对考生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应于2月底前将盖有自治区教育厅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寄送至报名院系。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登记表作为进入专家评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候选人的依据之一。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凡符合以上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不接受补报名。
【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
(一)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定向单位为各省或自治区教育厅)入学报到前应将档案调入我校。
(二)定向就业
在职考生及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入学报到前考生本人、定向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单位工作。
【培养地点】
我校博士生培养地点包括校本部(东校区和西校区)和三亚研究院。
海南专项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主要在三亚研究院完成。
两地执行相同的培养标准、毕业标准和授予学位标准,发放相同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