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本科直博三种考试方式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和科学的在职博士人才选拔理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
【学 制】
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学制为6年(自硕士入学算起),本科直博生标准学制为5年。
【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形式报考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获得国<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纸质认证报告正式文件)。
(2)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同等学力者报考条件
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8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突出业绩的在职研究生人员。此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本人为主要成员的研究课题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五名),且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
②本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期刊发表三篇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认定),且内容应与报考方向相关;
③经所报导师及学部(院)审查,具备博士培养条件,学部(院)同意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由报考学科所在学部(院)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同等学力者须加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于复试前通知)。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总成绩,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军队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在校研究生(应届生除外)如报名,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在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无论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均须经硕士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若考生由于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之间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其他有关具体要求请参见将于近期发布的《北京工业大学各学部(院)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硕博连读生、本科直博生选拔,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办法执行。
【就业类别】
按照就业类别(即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报考类别”),可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类。
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法更改,请考生在报名阶段慎重填写。
非定向就业: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否则,学校视不同情况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处理。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定向就业: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均不转入北京工业大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申请考核】
(一)科研基础审核
在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后,各一级学科申请考核博士生选拔领导小组依据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以百分制计分给出“科研基础”得分并填写《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科研基础”评分表》。
考生“科研基础”得分由招生学部(院)进行公示。
(二)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
各学科根据考生的科研基础得分情况,划定“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上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各学科根据“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并由招生学部(院)网站进行公布。
未达到学科“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报考学科的复试。
(1)“外语水平考核”考试语种为英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录取当年入学前),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及以上;
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③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5分及以上;
④托福80分及以上;
⑤GRE成绩310分及以上;
⑥WSK(PETS 5)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载,不计入加权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