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4、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满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入学之日);
②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成绩单(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
③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具有达到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在核心刊物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一篇(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的著作一部、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名列第一)】。
二、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拟定):4月1日—25日。
考生(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并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送交相关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无效。资格审查时间等相关事宜以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报名公告为准。
三、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初试
初试时间:5月19日—20日
考试地点:新疆大学(校本部)研究生院楼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
四、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
1.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内容:(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2)专业课笔试(3)综合素质面试。复试形式:笔试和口试结合。
2.跨一级学科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笔试)。
3.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4.定向就业考生正式录取前,其所在单位及本人须与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签订相关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学制
各专业基本学制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