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邮电大学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的专家推荐。
4、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持境外所获硕士学位证书,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才可报考。
2)应届毕业的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学历教育的在职硕士生,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考,须在取得硕士学位后才可报考。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9月1日),在国内外研究生培养单位修完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被以下刊源之一收录过:SSCI、CSSCI、SCI、EI;
b. 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并提供个人获奖证书;
c. 有特殊贡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现役军人报考,按相关规定办理。
(三)考试方式与考试时间
1.初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全部为三小时笔试闭卷。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范围请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见《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考政治理论。
2.复试采取口试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考核内容包括综合素质、科研能力、表达能力、外语交流能力等。同等学力考生须闭卷、笔试两门所报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3.考试时间(初试、复试):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3月17日上午8:30~11:30 | 外国语 |
3月17日下午2:00~5:00 | 初试数学类专业基础课 |
3月18日上午~3月20日,具体时间见各院网站 | 复试(外语听力、专业笔试、专业面试、思想政治面试等) |
请于3月15日-16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三、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习与就业方式
所有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就业方式分两类:非定向、定向。不招收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研究生。
1、非定向生: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参加学校就业派遣。在学期期间缴纳相应学费,享有一定数额奖助金、学业奖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具体参见《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实施方案》。
2、定向生:
1)有工作单位的定向生,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书向学校缴纳相应学费,不享有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因用人单位原因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而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负责任。
2)无工作单位的定向生:限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中非在职考生,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署相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按协议书缴纳相应学费、享有一定数额的奖助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