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音乐艺术理论研究能力并能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已获国内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9 月 1 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同等学力报考;跨专业未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者不准予报考。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三、研究方向及学制
研究方向及导师:见附件 1
学制:三年招生名额:预计招收 7 人(以国家当年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说明
1.各类表格及证件
(1)《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计划报告》原件
(2)《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原件(2 份)
(3)《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原件
(4)《报考中国音乐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原件
(5)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我校毕业生不需要提供,同等学力人员如修读过硕士课程,需提交成绩单;如未修读过硕士课程,需提交学士学位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所出具院校教务部门公章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未答辩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初稿;同等学力考生不须提供)
(7)身份证、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8)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读单位证明书原件,注明在读研究方向和学号(最迟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学术成果
(1)报考音乐学在职研究生各研究方向(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理论、音乐声学、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学、音乐治疗学)的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学术论文 2 篇,公开发表且与报考研究方向一致的论文(不少于 6000 字); ②所报考研究方向的学科研究现状及对本学科发展前景看法的报告(不少于 2000 字)。
(2)报考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复调、配器)的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学术论文 2 篇,其中 1 篇应为正式发表且与所报考研究方向一致的论文(不少于 6000 字); ②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复调专业提交 1 首独立创作的三重奏以上编制的室内乐作品; ③配器专业须提交 1 首独立创作的管弦乐作品(双管以上编制)。
(3)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须提交本人独立创作的作品不少于 3 首,其中 1 首为交响乐队作品(三管或三管以上编制),另外 2 首可含室内乐、声乐、民乐以及电子音乐等。所交作品应有 1 首是以音乐会形式发表(可提供音响或音像资料)。
(4)报考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的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 ①学术论文 1 篇,内容应与表演艺术相关且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不少于 3000 字); ②能够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独唱(或歌剧片段)\独奏(或协奏)音像资料 1 份(不少于 30 分钟)。
(5)同等学力考生在提交的论文中,应有 1 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且公开发表的,与所报考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不少于 6000 字)。
中国音乐学院表演艺术研究博士研究生初试和加试阶段的命题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用从题库抽题;另一种是由多位专家独立出题。初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①英、日、德、俄语(B 卷)②主科③音乐作品分析(B 卷)④中外音乐史与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B 卷)。各专业初试时间为:第二年5月第二个周末;复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时间:5月第三个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