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高级财经领域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在报名时应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已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2篇相关学术论文,并经招生学院审查认定达到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在博士阶段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与现场确认
1.报名时间
1月1日至2月20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考生需登录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考生网报信息填写务必准确详细,报考学院将对考生的基本信息、学术科研能力等进行初审。
3.报名费
220元/人。
4.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时间:4月13日。
现场确认地点:山东财经大学舜耕校区。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须本人签字确认);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先提交学位授予单位的证明,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报到时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意见
(5)政审表
(6)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公章);
(7)两张一寸免冠近照;
(8)学术、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学术论文、科研获奖等);
(9)除应届硕士毕业生外,其他在职博士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考生在拟录取后将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山东财经大学的证明文件(附件3)。
不进行现场确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发放准考证。
5.具有一定的科研潜力,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
1.初试
(1)初试日期为4月14-15日(星期六、星期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初试科目详见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
(3)初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2.复试
(1)山东财经大学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含专业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等。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