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微电子学院接受电路与系统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在职研究生)培养具备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严格的科学实验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能在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领域和行政部门从事科学研究,科技开发,产品设计的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高级专门人才。
山东大学微电子学院设微电子系、集成电路工程系、微电子与集成电路实验教学中心、微电子材料与器件研究所和集成电路与系统研究所。微电子学院拥有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硕士和博士学位授权、电路与系统专业硕士和在职博士学位授权、电子信息集成电路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权。
一、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优异成绩。
二、研究方向:
01 电路理论与系统设计
02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
03 智能测控与控制系统
04 传感器网络与物联网
05 智能信息处理与数字医疗
06 北斗/GPS导航芯片、算法及系统
07 嵌入式系统
三、全国统考科目:
1、应试语种:英语;
2、学科综合: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考试大纲及指南、版本: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六版);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二版);
五、培养管理
我校将对资格确认通过者进行入册、转为在册申请人,认定为新生,并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入学报到须知。新生须按通知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在册申请人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在册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
六、学位授予:
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山东大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