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设有口腔全科、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修复科、口腔正畸科、口腔颌面影像科、口腔病理科等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及国家级口腔颌面外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获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口腔全科重点专业基地、国家级住培督导专家成员单位,多个基地及带教老师获得国家级、省级各项荣誉。
口腔医学院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公布,口腔医学再次入选“双一流”学科。拥有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口腔基础医学为国家重点学科。现每年可招收五年制本科生、七年制本硕生、八年制本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留学生、进修生等层次的在职研究生学生。每年来自世界各地的著名学者不定期举办学术讲座和交流,培养出来的一批又一批学生已经遍布海内外。口腔医院是口腔医学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设有口颌系统重建与再生全国重点实验室、口腔生物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口腔基础医学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专业领域】
01 牙体牙髓病学
02 牙周病学
03 口腔黏膜病学
04 儿童口腔医学
05 口腔预防医学
06 口腔全科
07 口腔修复学
08 口腔种植学
09 口腔正畸学
10 口腔颌面外科学
11 口腔组织病理学
12 口腔颌面影像学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职业要求】
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取得国民教育序列西医类别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根据《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精神,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初试科目】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1英语(一)
科目三:352口腔综合
【复试科目】综合面试、临床能力考核、英语能力测试;
【加 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单独考试】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并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考生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后,到生源所在地省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并按各考点要求进行报名。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
【学 制】3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