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动力与机械学院能源动力硕士(动力工程/清洁能源技术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培养从事动力工程领域科学研究与开发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紧密联系能源转换、传输与利用、工艺工程节能和污染物质排放控制的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动力与机械学院是我国能源动力、机械工业等领域重要的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办学历史悠久,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学院,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制造与能源行业优势明显。拥有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水利水电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艺等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机械、能源动力工程(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在职研究生、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6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4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专业方向】
1、动力工程
2、清洁能源技术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单位的退学手续。
【初试科目】
1、动力工程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02数学(二)
科目四:910流体力学
2、清洁能源技术
科目一:101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204英语(二)
科目三:302数学(二)
科目四:913分析化学
【复试科目】汽轮机原理(1)、水电厂自动装置(1)、泵与风机(1)、核反应堆理论与结构(1)、无机化学(2);
【加 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单独考试】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并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考生填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后,到生源所在地省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并按各考点要求进行报名。
【培养方式】全日制学习;
【学 制】3年;
【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授予能源动力硕士专业学位和研究生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