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接受社会保障专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在职研究生)要求学生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了解国内外劳动与社会保障理论及实践的历史和现状。能在机关部门、政策研究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现设有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科技哲学、伦理学、比较哲学、社会学、应用心理学、社会保障、社会工作硕士专业;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宗教学、科技哲学博士专业;拥有哲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和哲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一、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优异成绩。
二、研究方向:
01 社会保障
02 社会政策
三、全国统考科目:
1、应试语种:英语;
2、学科综合:公共管理;
四、考试大纲及指南、版本: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第六版);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公共管理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指南(第三版);
五、培养管理
我校将对资格确认通过者进行入册、转为在册申请人,认定为新生,并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入学报到须知。新生须按通知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在册申请人自资格审查通过之日起,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在册申请人须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半年内完成。
六、学位授予:
对通过公共管理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山东大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