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职研究生全日制双证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一所底蕴深厚、实力雄厚的著名高等学府。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8年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校之一,先后被列入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行列。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全国首批24所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的院校之一,并于同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招生,全国首批MPA试点院校评估中被评定为优秀。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招收全日制双证人力资源管理公共管理硕士(MPA)。
一、华东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培养目标
全日制MPA专业学位主要培养在各级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以及企业等从事中高层管理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二、专业方向与录取人数(共录取60人):
1、行政管理;
2、教育管理;
3、人力资源管理。。
三、培养方式:全脱产学习(周一至周五进行授课);非脱产学习(周末和晚上授课)。
四、学制:全脱产学习的学制为二年至二年半。非脱产学习的学制一般为二年半。
五、入学考试
初试科目(初试科目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1、英语二(满分100分);
2、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复试内容:
1、专业方向基础知识(笔试)(行政管理、教育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根据专业方向而定);
2、专业方向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口试);
3、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六、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
本科毕业3年(含3年)以上;或大专毕业5年(含5年)以上;
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七、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