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职研究生面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东北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实际需求,培养政府管理、公共政策、公共服务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专门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正确的职业道德素养,具备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够系统运用政治、经济、管理等多学科知识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分析、处理复杂环境下的各种问题,胜任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部门的高层管理工作。
一、MPA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培养方向:
1、城市政府管理:
该方向着重以公共组织的整合力与回应力为目的,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研究城市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和规律。
2、公共政策:
该方向主要研究公共政策系统和运行过程的一般规律、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技术与方法、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等。
3、公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
该方向重点研究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城镇和农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多元化社会保障制度等问题。
4、非营利组织管理:
该方向重点针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后被剥离出来的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开展研究。
5、法治政府建设:
该方向主要研究我国在公共管理各个领域的法治建设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范围涉及司法、执法、监察、仲裁调节等领域。
6、教育管理:
该方向以教育管理领域中的重要现实问题为导向,围绕国家、区域、组织多层面的教育管理与政策领域的重要问题开展研究。
三、初试科目:
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99。外国语考试可选语种:英语二204、日语(203)。
外国语考试满分100分,不测试听力。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满分2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学制与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PA)的基本学制为2.5年,其中,社会实践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在基本学制规定时间内,专业学位在职硕士研究生应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
最长学习年限(即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到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其学位授予的时间,含休学时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超过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