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法学院招收攻读法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上述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为准。博士生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含资格审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原则上不接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法学综合”含法学理论、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五部分,在职博士考生从五部分中任选四部分,各部分均为25分。
法学博士生研究方向:
01.法学理论
02.民商法学
03.经济法学
04.国际法学
0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法学博士生初试
科目1:(1001)英语、(1004)德语任选一门;
科目2:(2049)法学综合;
法学博士生复试
科目3
(3104)法学理论(研究方向01可选)
(3107)民商法学(研究方向02可选)
(3106)经济法学(研究方向03可选)
(3105)国际法学(研究方向04可选)
(3108)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方向05可选);
法学博士生招生导师(13人):
研究方向02:吕国强 宋晓亭 严桂珍 朱雪忠
研究方向03:刘晓海 孙效敏 田力普 朱国华
研究方向04:单晓光 高旭军 金泽刚 师华
研究方向05:曹伊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