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李兰英教授作题为“民刑交叉案件的解决机制”的学术讲座。厦门大学法学院现设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法律史学等8个教研室,此外还建立了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罗马法研究所、海洋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并成立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教学实验中心。法学在职研究生讲座的主要内容是:
李兰英首先解释了民刑交叉案件的基本含义,随后她用大量丰富生动的实例,向在场在职研究生师生讲解了三方面内容:一是民刑交叉案件罪刑法定原则。李兰英说,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原则有四个,即罪刑法定原则、刑法谦抑原则、公权力介入底线、人权保障与打击犯罪并重。二是民刑实体法冲突的法律适用。李兰英认为,民刑交叉案件处理的价值参考取向有:社会公正、功利主义、社会效益、严格刑法解释、恢复性司法。三是民刑程序冲突的序位选择。李兰英主张根据具体情况应分别采取“刑先民后”“民先刑后”“民刑并行”的方式。
李兰英,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经济犯罪研究中心主任。系武汉大学刑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博士后,牛津大学犯罪学研究中心访问学者。李兰英教授从教26年,发表学术文章50余篇,著作三部,主持国家、教育部等科研项目20项,多次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的奖励。她在省市公检法多家单位兼任专家咨询委员和首席法律顾问。2010年评选为“福建省优秀青年法学人才”、同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4年被评选为“厦门市劳动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