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郑州大学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三校合并而成,是 “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成为河南省和教育部共建高校。
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成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近年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2009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生3419人,博士生178人,招收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员613人,使各类在校研究生达到12000多人,其中博士900多人,硕士11000多人。
目前,郑州大学学位点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1个门类51个一级学科;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8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1个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工程硕士(13个工程领域)、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社会工作硕士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授权和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权;有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国家级重点及重点培育学科,6个“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省级一级重点学科21个,二级重点学科18个。现有两院院士24人(专职院士3人,双聘院士21人),博士导师200多人,硕士导师1600多人。在对外交流方面,已与美、日、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郑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势头良好,已成为中部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郑州大学215个专业(含10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意向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500名(含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实际招生指标,有待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届时将根据各专业基本培养条件及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考试科目
(一)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统考科目限报英语。
(二)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的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农学、工学等学科门类的初试统考科目中,除体育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专业使用学校自命题综合科目外,其他均使用全国统一命题。
四、学制和招生类别
(一)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以三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专业学位一般两年。
(二)招生类别:分全脱产与在职研究生两类,在职攻读不享受三助奖学金。
五、相关政策说明
我校积极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优先接受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毕业的推免生,推免生经初审、复试合格者,可享受我校硕士生的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奖学金。(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