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学院法学(交通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培养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尤其是交通法治建设需要,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交通法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法律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责任意识和开阔的国际视野,能够在交通行政机关、政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等法律实务一线从事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工作的有成长力的法律从业人员。
山东交通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积极实现“应用型人才精致化培养”,构建学校和法律实务机构“协作式”培养为特点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强调以理论知识为基础,以职业技能为重点,理论和技能协调发展,强调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加快实践教学改革,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提高法学专业实验实践教学效果。
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2013、2014、2015届毕业生平均一次就业率达到96.5%,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比例保持在30%左右,公务员考试通过率逐年提高。
山东交通学院在职研究生基本技能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基本理论和交通法基本知识,受到法律思维、法律实务、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并解决法律问题、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培养较好的法律口头表达与书面表达技巧和能力,具备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适应及发展能力。
法学在职研究生专业特色
1、以“精通法律、眀悉交通”为办学特色,依托学校“路海空轨”大交通学科体系构建专业方向;
2、以精致化培养为手段、以学校和法律实务机构“协作式”培养为特点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
3、人才培养过程中注重法律职业技能训练,以应用型、技能型为培养目标。
法学在职研究生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交通法学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