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商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目标
行政管理专业培养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备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知识和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在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以及其它各类公共部门机构从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务管理、政策研究与咨询、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行政管理在职研究生培养规格
1.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
2.人格健全,理性、包容,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具有竞争意识、团队合作意识、创新意识和国际化视野,具有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习惯,身体健康,乐观向上。
3.系统掌握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学科知识和能力,主要是行政管理学、中国当代政府与政治、政策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行政管理理论发展动态和行业需求,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学习能力。
4.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和分析方法,能运用管理学和政治学的基本分析工具对公共管理领域的实际问题开展初步的科学研究,具备创新思维、综合应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宏观的管理学和政治学思维;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专业写作能力。
5.熟悉宪法、行政法律和行政规章,了解中国基层政府的政策及行政条例,具备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具备一定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与素养。
6.系统掌握行政管理的实务操作技能,主要是从事公共政策制定、电子政务等的技能,具有进行数据的收集与处理、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知识和能力,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写作能力。熟悉现代行政管理方法和技术,具备从事党政部门、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以及企业行政管理事务的基本技能。
7.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熟悉英语或其他小语种语言,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的应用能力,具备较强的跨文化交流沟通能力,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熟练地利用计算机、移动网络从事组织内部事务管理及业务工作。
(三)湖南商学院在职研究生培养途径
坚持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以开放协同培养为途径,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如下:
1.通过合理构建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使学生形成系统完整的多学科交叉的理论知识体系,为学生的发展打下较坚实的理论基础。
2.通过实践教学环节,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管理一线培养人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组织协调与团队合作以及创新方面的能力;
3.通过实施导师制、社会实践、体育锻炼、职业教育、开设讲座等形式,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学分要求及分配
本专业要求修满 155学分,其分配为:通识课 54 学分(其中通识教育必修课48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6学分),学科共同课40 学分,专业必修课16 学分,专业选修课20学分(其中专业限选课12学分,专业任选课8学分),实践教学环节 25学分((含创新创业与素质拓展教育项目3学分,讲座2学分)。
三、湖南商学院在职研究生学制与学位
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制一般为4年。
四、主干学科及主要课程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政治学。
主要课程:大学数学、经济学基础、管理学原理、政治学、社会学、统计学、会计学、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学、公共经济学、行政学原理、宪法与行政法学、中国当代政府与政治、公共组织学、领导科学以及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