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法学综合民法学考试大纲
1.考试要求
了解民法的体系、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理解并掌握我国民事主体的类型及其相关制度,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的概念及其内容。
理解有关物权的基本制度和原则,熟知所有权、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概念、特征及相关基本制度,了解他物权的各种类型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
掌握债的概念、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的基本内容。理解合同的订立,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责任的相关内容。能区分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与其他民事行为的区别。
理解人身权的概念、特征和分类。掌握一般人格权的概念和内容,掌握具体人格权的类型。掌握身份权的概念和类型。
熟悉侵权行为概念和特征,掌握侵权行为归责原则,明确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区别共同加害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了解特殊侵权行为的类型及其归责原则。区分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的不同。
运用民法学原理,分析和解决实践中产生的各种问题。
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条文。
2.法学在职研究生考试内容
总论:民法概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客体;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与期限。
物权:物权概述;所有权;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
债权: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履行;债的保全和担保;合同的订立;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责任;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
人身权:人身权概述;人格权;身份权。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概述;侵权行为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侵权责任。
3、民法学考试题型分值
1、简述题30分
2、论述题30分
3、法条评析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