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第二巡回法院现任法官Denny Chin以“美国法学教育与律师执业”为题在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做了精彩的讲座。Denny Chin法官首先为同学们介绍了美国司法制度的一些基本情况,如法院体系的构成及其分工、法官以及律师的角色等。然后以自己经手审理的重大案件为线索,重点向在职研究生同学们介绍了美国的宪法权利及民权、刑事被追诉人的权利保护、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方面面。随后Denny Chin法官回顾了自己的成长、求学以及职业经历,和同学们分享了成功的经验。 探讨了如何通过美国律考、美国法官与陪审团的关系以及死刑等诸多话题。
美国国会颁布的《司法条例》规定了联邦法院的组织、管辖权和诉讼程序,逐步形成了现有的司法制度。美国司法制度的主要特点有:贯彻三权分立的原则,实行司法独立;法院组织分为联邦和地方两大系统;联邦最高法院享有特殊的司法审查权。美国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构不分,联邦总检察长即司法部长,为总统和政府的法律顾问,监督司法行政管理,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重大案件时,代表政府出庭,参加诉讼。检察官受司法部领导,配属于各级法院。
伯纳德·麦道夫,一个巨大的庞兹骗局,纽约联邦法院判处麦道夫150年有期徒刑,这意味着麦道夫将在监狱中度过余生;法院同时判决没收麦道夫约1700亿美元财产,麦道夫的妻子也将上交名下8000多万美元资产,但获准保留250万美元财产。
Denny Chin法官:中文名为陈卓光,美国第二巡回法院现任法官。生于香港。两岁时随父母移民美国。先后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和福德汉姆大学。由时任总统克林顿提名为纽约南区地区法院法官,期间主审了联合国“石油换食品计划”腐败案。由奥巴马总统提名为第二巡回法院法官,期间主审“麦道夫”案,判处麦道夫150年监禁,获得广泛影响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