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各研究生培养部门、各位研究生任课老师:
为了确保研究生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及研究生任课教师积极做好各项期末考试工作:
一、期末考试时间
按照本学期校历表,为研究生期末考试时间。各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于第17周在研究生网站发布,请各位教师和研究生注意查看。
二、期末考试形式安排
研究生课程的考核方式要严格按照《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各专业课程计划表中的规定执行,同时做到评分有据、便于存档。课程论文等非笔试考核方式不设考场,课程论文的题目应提前布置下去,确保在学期末能够及时提交成绩。
三、期末考试命题与成绩报送
任课教师要把打印的试题和标准答案(含评分标准)夹在研究生学院统一印制的命题纸内,在命题纸封面上注明考核方式,并有各学院的主管领导签字。
考核考试为笔试的命题要求A、B两份试题,且A、B两份试题重复率不高于10%。笔试考试时间和所出试题容量均为两个小时。
在职研究生考核方式为课程论文等非笔试形式的,只命一份试题,但要包括考核题目、考核的具体要求和应达到的标准等内容。
各门课程的期末考试命题(含课程论文命题)请务必于2014年12月22日(第16周周一)前由各学院统一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并提交考试命题电子版。并务必在第十八周领取研究生期末考试试卷和答题纸。
各位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提交到研究生教学管理系统。公共课程任课教师将打印签字后的成绩单(一式两份)和学生答卷(或课程论文)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存档;专业课程任课教师将打印签字后的成绩单(一式两份)和学生答卷(或课程论文)交课程所在学院存档。
四、期末考试监考
按照惯例,任课教师为该门课程的主考教师,并负责试卷的领取及开考前考场的清理工作。